阳春市潭水镇人民政府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4-1235642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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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53,675.72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工程周期:15天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5天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2601.29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3780.85
承包范围:按图纸及拟建工程量列明全部内容施工,如超出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按双方现场签证的工程量进行结算。预算清单漏项的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设计图纸变更一并纳入工程量结算。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原有铁硼拆除钢管柱并重**装,铲除部分外墙石米(外墙砖)及砂浆结合层并重新装饰,铲除部分内墙、天面抹灰及砂浆结合层并重新装饰,拆除部分门窗并重**装,拆除收费窗口,拆除广告牌,部分地面抬高,砖封门窗**并装饰等内容 。 1 47,293.58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31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黄耀龙 159****5511

采购单位:****

202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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