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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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
标段(包)名称 **市污泥集中处理处置项目废水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
公告性质 其他 |
公告内容
问题1:关于业绩要求存在以下问题:(1)、本着对业主负责任的要求,有污泥焚烧污水处理业绩的厂家,原则上应该优先考虑。 (2)、业绩评分意义在于,体现投标厂家有能力、有经验圆满完成本项目。垃圾焚烧行业的洗烟废水(脱酸废水)废水处理工程有别于其他行业,存在特殊性。**,原水水量较小,水质成分复杂,波动性较大,调试运营难度较高,非常依赖经验等;其他废水水量较大的行业,水质成分稳定,波动性较小,调试运营难度较小。因此以水量大小标准作为评价依据有失偏颇。 (3)、其他行业、其他水质有大水量业绩的厂家,可能对洗烟废水(脱酸废水)工况及水质情况没有足够了解,存在执行不利或系统不达标的风险。 建议:(1)对有污泥焚烧污水处理经验的业绩作为评分项;(2)取消按水量阶梯评分,处理水量每天不低于100m3的业绩得分相同。 回答:1、本项目废水车间采用预处理+膜处理+多效蒸发工艺,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业绩及评分标准中的业绩要求对应工艺业绩,与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匹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业绩评审要求的各行业业绩均可得分。问题所称的“其他行业、其他水质有大水量业绩的厂家,可能对洗烟废水(脱酸废水)工况及水质情况没有足够了解,存在执行不利或系统不达标的风险。”的情形无法考证。 2、本项目废水设计处理规模为650立方米/日,评分标准以废水设计处理规模为基础,设置阶梯式业绩评审规则与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匹配,符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招标文件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