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服务区商业经营权招标,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 服务地点:G69银白高****服务区
2.2 项目概况与规模:****服务区位于G69银百高速**市**区至**省道真县**境内一段,全长33.3KM,连接G65渝湘高速、S37南两高速、S0101南万高速,距**主城123KM,距离****45KM,服务区总占地面积154亩,建筑面积6345㎡,于2017年投入运营。双侧设有司机之家2座、停车位364个、厕位388个、充电桩8个、****电站2座。
2.3 招标范围:采用商业经营整体招商的方式,对服务区综合楼商业经营可用面积进行业态规划、装修打造、经营布局、经营推广等,商业场地用途为餐饮、超市、****服务区传统经营项目。经营期内,经招标人同意,承租方可引入其他经营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管理需要增设或引入其他经营项目。
2.4 服务时间:经营期限暂定为6+4年,中标经营单位6年经营期内每年考核成绩90分以上,可续约4年租赁期。具体以****服务区经营期限对照增减,若****服务区经营期限到期终止,则招标人与中标经营单位签订的经营合同也相应终止。
2.5 商业营业模式:
1.租金采取“有保底租金和含税总收入提成(二者就高收取)方式”,按经营单位经营总收入的提成比例计算提成租金,当提成租金小于或等于保底租金时,招标人按保底租金收取;当提成租金大于保底租金时,招标人按提成租金收取,提成租金按照年度核算。
2.经营单位“仅申报第1年度的保底租金和提成比例”,以后年度保底租金按3%逐年递增,提成比例不变,即Y2=Y1×1.03、Y3=Y2×1.03、Y4=Y3×1.03,以此类推(注:Y1即第1年度保底租金)。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2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4****服务区经营项目或城市商业综合体经营业绩(至少有一年度业绩累积的实际结算租金不低于200万元/年,完成或正在经营的业绩均可累计,提供不超过3个合同)。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黄杰 | 联系人: | 陈玲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9616 | 联系电话: | 023-****006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服务区商业经营权招标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重****分行 | 312********008********03995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分行 | 990********41212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坡支行 | 969********97135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030********100********246 |
****交易所****公司 | 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 311********20032333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岗支行 | 150********420****15927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路支行 | 623********00620467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分行 | 123********0630016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