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2024年**县高原特殊区域生态建设技术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县香宗路项目、**县香加乡三岔口至孟克台村路项目、**县巴隆乡孟克台村至阿拉克湖路项目、**县香加乡诺(木洪)-麻(疙瘩西)线公路、**县夏日哈镇德(都路)-查(查村牧业)线公路项目】****运输局 (西交运字【2024】194号)文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2024年**县高原特殊区域生态建设技术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2.3 采购方式:询比
2.4 分包情况:不分包
2.5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 服务地点 |
1 | **县香宗路项目 | 55553元 | 香宗路 |
2 | **县香加乡三岔口至孟克台村路项目 | 48045元 | **县香加乡三岔口至孟克台村路 |
3 | **县巴隆乡孟克台村至阿拉克湖路项目 | 39645元 | **县巴隆乡孟克台村至阿拉克湖路 |
4 | **县香加乡诺(木洪)-麻(疙瘩西)线公路、**县夏日哈镇德(都路)-查(查村牧业)线公路项目 | 32491元 | **县香加乡诺(木洪)-麻(疙瘩西)线公路、**县夏日哈镇德(都路)-查(查村牧业)线公路 |
合计 | 175734.00元 |
注:本项目按照分项进行报价,每条公路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且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2.6 服务周期:同施工工期;
2.7 服务内容:负责本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竣工验收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最后提交项目全过程监理资料。
2.8 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2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 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询比;
(2)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oldwenshu.****.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否则,皆取消询比资格;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0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省**市城**胜利路农牧大厦5楼招标部,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询比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06 日下午14 时 30 分,地点为在**省**市城**胜利路农牧大厦10楼1014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询比采购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县察汗**镇南新街4号
电 话:0977-****8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城**胜利路农牧大厦5楼招标部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97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