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宁淮高铁**站城南片区城市建设与产业升级配套工程及部分基础设施项目—****小学**项目教育装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6日
二、变更信息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产****检验中心出具抽样检验的检验报告扫描件,请问所提供的报告是否需要体现抽样检验字样送检的检测报告也应该是有效的,不应指定要求抽样检验。检测报告的检测类别并不影响检测内容和产品质量,不同检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写法上也有差别,如“监督抽查”、“型式检验”等写法都不同。
答:本项目清单内容已调整,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并查看随澄清文件一同发布的最新供货清单及最高限价表。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现调整为: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 15分 | 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要求的;其中: (1)标注“★”的条款,每满足或优于一项指标,得1分,共3项,共计3分;。 (2)标注“▲”的条款,每满足或优于一项指标,得1分,共12项,共计12分; 注:①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中所有标注“★”的条款和标注“▲”的条款明确要求提供某佐证材料的,需严格按要求提供;未标注“★”和“▲”项仅以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填报是否响应,不进行评分。 本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应检测报告必须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
1、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本项目澄清文件,并按澄清文件中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体育局、天****管理处
地 址:**市建设大厦6楼
联系方式:周健华、陈叶强0550-****70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普通合伙)
地 址:**市建设大厦5楼518室
联系方式:祝家强、0550-****44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健华、陈叶强、祝家强
电 话:0550-****702、055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