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现向社会公开询价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核查服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农村集体“三资”****中专项整治核查工人服务项目。
二、询价内容
对我市4个区4个镇的8个重点行政村/****村委会、****公司、联合社、**社、村小组)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发生的财务管理、经济合同、债权债务、工程项目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并进行指导,促进“三资”监管问题高质量整治。
(一)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
1.村集体是否建立基本户、经济****联合社账户。
2.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私设**库情况。
3.是否存在白条、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虚假发票入账情况;是否存在大量使用现金支付情况。
4.是否设立财务信息公开栏。
5.是否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
6.是否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公司****公司等制度。
7.是否按照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的通知规范集体组织章程。
8.其他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二)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方面
1.是否存在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使用面积不相符情况。
2.是否存在合同约定租金(承包金)明显偏低情况。
3.是否存在合同约定期限超过法定期限情况。
4.是否存在合同面积过大未履行相应程序情况。
5.是否存在“四议两公开”情况履行不规范情况。
6.是否存在未及时收取的租金、分红情况。
7.是否存在以其他方式承包后再次流转情况,是否产生增值收益。
8.是否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超过剩余年限的情况。
9.是否存在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
10.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的情况。
11.是否存在拖欠农民流转费的情况。
12.是否存在流转期限超过一年但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
13.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集体资产**用途或毁损的情况。
(三)农村集体债权债务方面
1.是否存在长期拖欠、恶性拖欠集体租金及入股分红等情况。
2.是否存在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开支、长期挂账不还、个人债务转嫁村集体等情况。
3.是否存在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公司等经营主体情况。
4.是否存在未入账的债权债务情况。
(四)农村集体工程项目方面
1.是否存在集体工程项目违规采购或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等情况。
2.是否存在隐瞒信息、暗箱操作、操纵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3.其他工程项目不规范情况。
三、报价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提供上述工作内容服务的资质证明(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六)报价限额:项目报价不超24万元(含税)。
(七)报价文件为各报价单位最终报价,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大小写金额须一致。所报工作量和价格,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总价范围内适当调整,最终以验收为准。
以上资料还需逐页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并装订成册,一正二副装入密封文件袋,在文件袋外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人单位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址(不接受邮寄、邮件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本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17:30。
(二)报名材料提交地点:****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楼4楼4038室。
(三)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898-****3594。
(四)相关要求: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五、评定办法
询价单位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报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择优选择的一家作为中标单位。投标单位需达到3家(含)以上方可开标。在招标有效时间内投标单位达不到3家或在开标过程中出现2家(含)以上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报价等各项条件均一致,且为最优投标单位的情况,则视为此次招标无效,由相关业务部门将重新组织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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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