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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期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暂停采购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1日
1.参与供应商:****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926,联系地址:****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地址:**市**区**路200号
联系方式:唐老师 0817-****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陈寿路476号
联系方式:0817-****3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081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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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