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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县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节地专章编制单位的公告
(第二次)
一、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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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县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
三、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海尾镇盐丁村及中间村:场地清理淤泥12472㎡,清除杂草41575㎡,回填土方15625m3浆砌石排水沟BxH=500x500长470米,浆砌石挡墙长1000×800长620米,植草820㎡及相关附属构筑物;2.塘兴新村、波兰村:****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300m3/d,****泵站1座,规模150m3/d;敷设DN300HDPE管道长为3024m,DN200HDPE管道长为6730m,De160接户管长4200m,De110接户管长4200m;破除及恢复道路16922㎡,清理生活垃圾140m3及相关附属构筑物;3.海尾镇三加村:清理淤泥1323.5m3,回填土方1323.5m3及相关附属构筑物;4.乌烈镇峨港村:****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400m3/d,****泵站1座,规模30m3/d,敷设DN400HDPE管道长609m,DN300HDPE管道长5744m,DN200HDPE管道长23604m,De160接户管长24440m,De110接户管长24440m;破除及恢复道路48172㎡及相关附属构筑物。
项目财评总投资8103.27万元,其中**费7256.56万元,节地专章编制费控制价: 12 万元。
四、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携带1.投标报价函、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资质证书和信誉资料、7. 企业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列清单)及合同(与清单相一致)、8.具备专业人员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复印件。提交材料并按清单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1~8项材料扫描刻录光盘1份,并注明**县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节地专章编制单位)(第二次)投标报名资料,每页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放入密袋中加贴封条盖章)。
六、选取方式
1.由委托单位根据业绩和信誉及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2.中标候****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企业不足3家,遴选作废,将二次发布公告,如果二次公告报名单位仍不足三家,按实际报名单位遴选中标单位。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时间)。
报名地点:**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98号,****办公室。
联系人:小钟,电话:****6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