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浙江-绍兴-越城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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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2 11:39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公司年产6000套大型压力容器设备技改项目

新环建字[2024]27号

7月3日

见附件

2

新****公司**片区连接线工程(527国道王家园至104国道连接工程)一期

新环建字[2024]28号

7月10日

见附件

3

****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

新环建字[2024]29号

7月29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七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环建字[2024]29号.pdf新环建字[2024]28号.pdf新环建字[2024]27号.pdf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