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收费站项目(一期)(1#-5#标段),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首****公司、****公司、****公司共15条高速,121个广场、65个收费站,273条车道安装自助设备(人工发卡车道58条、人工收费车道63条、ETC车道152条)(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2 建设内容:基于北****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专项投资计划立项的批复,****收费站建设工程(2024****集团管辖的15条高速,121个广场、65个收费站、273条车道安装自助设备(人工发卡车道58条、人工收费车道63条、ETC车道152条);****收费站为试点建设1套预交易系统。
****集团****公司、****公司、****公司共15条高速,121个广场、65个收费站建设自助发卡、自助缴费车道,273条车道安装自助设备(人工发卡车道58条、人工收费车道63条、ETC车道152条)(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主要关于人工发卡车道自助发卡机58套,人工收费车道自助缴费机63套,ETC车道152条,涉及2024****收费站项目(一期)项目采购自助取卡机、自助缴费机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30日历天。
2.5 交货地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5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为制造商(生产厂家);
3.2 具有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完成过1项同类设备销售业绩;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审****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的证明材料);
3.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7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造成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7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凭以下资料前****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获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3)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现金支付(请同时携带打印版增值税开票信息),售后不退。
4.3 如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每个标段需单独提供上述资料一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注: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北****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方庄芳星园二区四号楼
联 系 人:佟工
电 话:010-****0268
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10-****0268-66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联 系 人:赵工、韩工
电 话:010-****5858-2320
电子邮件:****@126.com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