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装饰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受****委托,就******支行装饰工程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4年8月1日上午10时00分在****进行评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报价 |
1 | **** | 637321.68元 |
2 | **安兴****公司 | 603823.88元 |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到2024年8月5日
公开招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0551-****0153(传真)。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银行(http://www.****.com/)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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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