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明君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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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公 告

一、项目名称、地点及联系人: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小学校)

采购人:****

统一信用代码:125********9350731

地 址:**观山镇北街82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8 9006 4689

二、项目概况:

1.采购方案制订依据

目前我校现有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更好地开展好新一轮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工作,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教育厅****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小学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政策,以及本单位内控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要求,制定了本校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采购的方案。

2.目标任务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和劳务服务工作,为学校全体师生员工提供更安全卫生,有营养的校园餐等服务。

3.供餐基本情况

我校共2个校点2个食堂。

1.****食堂,2024-2025学年度就餐人数约440人。

早餐标准:5元,早餐种类:各类杂粮稀饭、火腿肠蛋炒饭、鸡蛋、鲜肉包子、馒头、花卷、猪肉杂酱面,食谱安排得当,原则上一周内不重复。

午餐标准:初中生8.5元,小学一至三年级7元,四至六年级7.5元,两荤一素一汤。

晚餐标准:5.5元,一荤一素一汤。

2.**小学食堂,2024-2025学年度就餐人数约30人。

午餐标准:8元(免费午餐,其中食材6元),两荤一素一汤。

三、项目所属分类、使用年限和预算金额、采购方式:

1.本项目所属分类:服务

2.本项目使用年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轮合同自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止),服务期内合同期满,应根据师生满意度测评(每学期两次的满意度测评,满意率须达到90%以上)和服务质量等情况,****学校集体决策是否续签。(附件:本项目综合考核表)

(特别约定:如果期满后采购人未完成新一轮采购活动的,履约至新一轮供应商正式履约前一日止)。

3.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预算:

包一:采购预算约59万元,大写:伍拾玖万元整。

本包最高限额:约59万元,大写:伍拾玖万元整。

包二:采购预算约23.4万元,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元整。

本包最高限额:约23.4万元,大写:贰拾叁万肆仟元整。

注:分包具体支付金额按采购结果和实际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考核情况综合考量后据实结算(详见分包要求)。

四、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财政厅2023年1月4日印发的《****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采购品目适合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按照相关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满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或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否。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微企业基本不具备生产条件,如果预留份额可能造成采购目标无法实现。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规定,本采购品目不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因此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执行价格扣除政策。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4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型标准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目前不执行价格折扣政策。),执行以下价格折扣政策(自财采【2023】13号):(本项目不适用)

①.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③.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采购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合格供应商基本要求:

1.****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2个采购包分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②分包采购的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2个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不允许同时参加包一、包二采购活动;其他资格要求:

包一:供应商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店备案证》或经备案的《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包二:供应商应具备:一是营业执照包含“餐饮服务”相关范围;二是从业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健康证》、相应专业职位须提供从业资格证书【须满足最低岗位要求:如三级及以上厨师*名,服务人员*名,详见分包需求】。

3.供应商邀请方式:通过以下2种方式,邀请具备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总共不少于3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①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自****服务中心****中心)(网址:http://61.****.14/)首页“交易信息/其他”版块发布公告的方式;

②****政府(网址:http://www.****.cn/web/rx/gzgg)“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发布公告的方式。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编制响应文件。

3.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单位的人员办理响应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得相互混装。

6.****政府采购活动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本项目采购代理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过程控制、监理、检测、预算编制、结算审核或财政预算评审、竣工结算编制或审核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必须回避。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中心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未主动回避,被举报或发现情况属实的,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报请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本项目属于本条规定的供应商是:(请投标供应商认真核对其是否属于需回避的情形,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8月3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9日23时59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①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自****服务中心****中心)(网址:http://61.****.14/)首页“交易信息/其他”版块中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②****政府(网址:http://www.****.cn/web/rx/gzgg)“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中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潜在供应商通过以上任何一种方式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积极响应,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方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制作完成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U盘一份),签字盖章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逾期提交或者不按规定提交的不予接收。本采购项目不接收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00分(**时间)至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时间)。

3.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30分(**时间)。

4.磋商方式和地点:

方式: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现场面对面磋商。

地点:**旭阳镇蓝帝大道264号(荣****环境局)四楼“****”评标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观山镇北街82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8 9006 468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旭阳镇蓝帝大道264号(荣****环境局)四楼

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0813-****958

十、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信息反馈登记表

(本表一式一份,请供应商如实完整填写表中内容后向采购人提交)

采购项目编号及包号

****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单位名称

全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时

供应商详细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固定电话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 注

注:①.公告时间: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9日。

②.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9时至2024年8月12日17时0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递交供应商法人及项目联系人身份证明材料。

③.报名地址:****,现场报名递交以上纸质资料,报名请将上述资料电子扫描版传邮箱:****@qq.com,联系电话:138 9006 4689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采购人:****

日期: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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