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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县****公司关于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的申请》(沁兰电字〔2024〕1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和我省关于取水许可的规定,结合当地水**情况和你单位多年取水实际及需水要求,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取水许可证进行延续。
一、你单位编号****取水许可证生产取水****煤矿矿坑涌水,生产不足部分和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沁河地表水,总取水量4.17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4.08万m3/a****煤矿矿坑水1.86万m3/a、沁河地表水2.22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09万m3/a。
根据你单位提交的《**县****公司取水许可延续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结合有关意见,同意你单位换发后的取水许可基本信息维持不变。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循环水利用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水务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坪上煤业瓦斯发电和余热发电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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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