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总局令第12号)有关规定,****委托****,于2024年8月12日10:00,在**市**区置信国际舜联大厦7楼7019室,对下列5宗抵税财物共3793.3㎡(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办公用房以其现状进行第二次整体变卖,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抵税财物及参考价
(一)标的物(详细情况见《**区鸿锦茗城变卖抵税资产明细表》)
序号 | 标的物 | 建筑面积(㎡) | |
位置 名称 | 楼层 | ||
1 | 鸿锦茗城 3栋 办公用房 | 1-2、3、4号 | 1080.59 |
2 | 8-1、2、3、4号 | 227.1 | |
3 | 9-1、2、3、4、5、6、7、8、9、10、11、12号 | 1153.54 | |
4 | 10-2、3、4、5、6、7、8、9、10号 | 873.63 | |
5 | 11-1、2、3、4、7、12号 | 458.44 |
(二)参考价格。本次所拍卖标的物参考价格为14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相关要求
(一)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00,汇款时请注明“XX资产竞买保证金”字样。
(二)收取账户。保证金收取账户详细情况为: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开户名,****;账号,227********006931。
三、竞买报名方式
****银行进账单和有效证件,于2024年8月12日9:30前,到**市**区置信国际舜联大厦7楼7019室办理报名手续。
四、抵税资产情况展示
公告之日起,标的物在其所在地现场公开展示,展示期间请竞买人务必亲自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详细、全面了解,一旦报名参与竞买,视为竞买人完全了解和接受标的物现状,并且认同相关约定,委托人、变卖人、被执行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暴露或未暴露的标的物的瑕疵等,均不影响成交价。
五、变卖优先权要求
标的物承租人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按照要求报名后,可享有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权利并永不主张。
六、涉及不动产确权登记要求
(一)买受人应按照房产的权利现状取得房产。
(二)不动产确权登记及办理等事项由被执行人配合进行,涉及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受人、被执行人各自承担其相应部分。
七、其他事项
(一)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内,若仅有1家竞买者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报名手续的,以参考价直接成交。
(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内,有2家及以上竞买者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报名手续的情况下,由变卖会进行竞争成交,价高者得。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遵循本场变卖文书约定。咨询电话:181****3503 189****2581,咨询网址: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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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