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管道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7-26
**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管道工程施工答疑(1标段、2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
答疑部分:
一、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规定:
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项目经理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道工程施工业绩。
问:我公司承建的供水工程,因项目按照水利工程招标,项目结束后按照水利项目进行了完工或竣工验收,该项目是否满足上述业绩标准要求请予以确认。
回复:投标人自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判。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5)要求: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这不符合**省资质要求标准,能否修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人”。
2、如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投标,是否也要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5)的要求。
回复: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5)中第(2)条要求修改如下:
(2)投标人现有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未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企业主要人员”规定的注册建造师要求。
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数量如下: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50 人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人。
2、如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三、我公司提供的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业绩为市政道排或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工程中含 60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道,我公司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其中市政管道金额超过 6000 万以上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澄清部分: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改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分别为:****-1,****-2。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5.6异常低价评审更正为:
四、**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管道工程施工未见施工图纸。回复:施工图纸已随本澄清其他附件上传,请及时下载。
五、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开标、评标、推荐定标候选人及定标的顺序,均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即先一标段再二标段。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上派镇**西路80号
邮 编:231200
联系人:孙工
电 话:183****41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武华玲
电话:0551-****5056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