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新丰县2023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审批
广东-韶关-新丰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市**县2023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4-07-10 18:28:20


****政府:

《******局关于审批**市**县2023年度第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韶自然资字〔2024〕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县2023年度第十九批次使用4.2687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县丰****经济**社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596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2.6727公顷(其中耕地0.05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4.2687****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你市相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以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

2024年7月1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