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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进行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7日(2024年8月2日-8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非遗处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514-****0335。
附件:**市2022—2023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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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