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铁路BWZH-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水泥竞争性谈判文件
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货款支付比例进行变更澄清函
招标编号:****
各投标单位:
我单位********至**高速铁路BWZH-2标项目经理部施工用水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信息中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和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中货款支付比例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采购信息中报价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至**高速铁路BWZH-2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开 户 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370********800002540
现修改为:
账户名称:****集团****公司
账号:990********002445143
开户行:交通银行****支行
2、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中货款支付比例:
甲乙双方对账完毕后,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甲方在30日内支付当期货款的75%,在60日内支付20%,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以此类推,乙方供货结束后6个月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在**过程中所有未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
现修改为:
甲乙双方对账完毕后,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甲方在90日内支付当期货款的70 %,在120日内支付至95 %,预留5 %作为质量保证金,以此类推,在乙方供货完成后3个月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在**过程中所有未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
特此通知,望各投标单位在收到澄清函时以邮箱形式给予回复!
联系人:王总兵 杨志青
电话:150****0551 ****851967
电子邮箱:****@qq.com ****@qq.com
********至**高速铁路BWZH-2标项目经理部
二○二四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