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2024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公司金周御园基站用电协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电信2024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公司金周御园基站用电协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电信2024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 ****公司金周御园基站用电协议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金周御园室分用电协议将于2024年10月31日到期,室分位于**金周御园小区内,电力公司在此小区给商业用电户还没有改为直供电,电源只能由****提供。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 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 号)中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本项目符合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或非工程建设项目)适用情形第 12条: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故只能选单一供应商:****。我们与****进行了多轮洽谈,原合同电费单价1.00元/度,本次续签合同单价为 0.8796元/度,用电方式为抄表,底度为连续 ;续签用电协议,合同期限:2024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合同期内预估用电度数150000度,预估金额 132000元。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www.****.cn****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7日,不含节假日共三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电话:****2425
地址:西新街28号
邮编:710006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日 期: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