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豪发铝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肇庆-高要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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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增资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2024年7月26日

项目名称

****增资扩产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工业园35号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市环****公司

建设规模(内容)

本项目属扩建项目,位于**市****工业园35号现有厂房内,建设内容为:设备升级更换,将现有2台600T挤压机置换成2台1100T挤压机,新增1台时效炉,同时增加生产时间来扩大产能,年工作时间由原来的2640小时增加到5280小时,产能增加9000吨/年,总体产能达到15000吨/年。本扩建项目不新增土地,用地范围内包括现有的单层生产厂房、办公楼和员工宿舍,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租赁使用的生产厂房延用现有的生产布局。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30万元。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水:本扩建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冷却系统间接冷却水和喷淋塔降温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模具清洗槽中的碱性清洗废水定期更换,通过管道抽送至收集池进行暂存,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车间降温水蒸发不外排。扩建项目不新增外排生活污水量,生活污水仍经“三级化粪池+地埋式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扩建项目无新增碱雾废气,原项目碱雾经碱雾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烟管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固体废物:扩建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金属边角料回收利用;废碱液及沉渣、废弃化学品包装物、金属碎屑、废切削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噪音: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墙体隔声。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扩建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扩建项目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工业窑炉治理要求执行;煲模碱雾废气参照《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遵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版)、《**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8)执行,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205

传 真:0758-****1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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