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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乡《关于报批的请示》(浦南政〔2024〕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乡上报的《**县南浦乡马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修编》。请你们严格依照“集约高效,减量提质”的原则,合理安排村庄规划建设时序和进度,确保村庄规划顺利实施。
二、该规划是今后整个村庄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三、规划批准后由村庄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不违背规划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四、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如遇有关政策法规变更和重大发展需求变更,确需重新调整,应按相关法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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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