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 建设项目名称:**LNG站线扩建项目(**段) 2. 建设单位名称:**** 3.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4. 项目建设地点:******。
5. 项目建设内容:**LNG站线扩建项目(**段)包括扩建项目码头工程、输气管线工程和扩建项目接收站工程。码头工程建设15万GT接卸泊位1座,码头工作平台的LNG接收能力按17~18万m3LNG船作为主力运输船型设计,同时兼顾0.5~26.7万m3其它LNG接卸船型。泊位接收能力约为600万吨/年。输气管线工程**管线约33km。接收站工程分阶段建设10座20万方以上储罐和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约168亿元。
三、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1. 公示的起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23日止)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区焯林 联系电话:158****2770 邮寄地址:**市**区成山路1088号 电子邮箱:ouzhl@shlng.****.cn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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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