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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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供电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4-08-05 12:07
项目编号: XZP202****500096
项目名称: ****学生宿舍供电改造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学生宿舍供电改造(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71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主要包括学生宿舍供电改造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范围 | ****学生宿舍供电改造;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2.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格审查结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8-05 09:00 至 2024-08-09 17:00 |
获取方式 | 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拟派建造师证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电话)发送至邮箱****@163.com报名。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00元,报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邮件通知,支付宝或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8-16 14:3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8-16 14:30 |
开标地点 | ****第一开标室(**市****广场SOHO3号楼17楼第一开标室) |
其他
****学生宿舍供电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6日14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学生宿舍供电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学生宿舍供电改造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预算金额:43.71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在项目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2.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资格审查结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点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及地点: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拟派建造师证原件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电话)发送至邮箱****@163.com报名。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00元,报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邮件通知,支付宝或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4:30分(**时间)。 2.地点:****第一开标室(**市****广场SOHO3号楼17楼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16 日14:30分(**时间) 2.地点:****第一开标室(**市****广场SOHO3号楼17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8月16 日14:00分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 日14:30分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第一开标室(**市****广场SOHO3号楼17楼第一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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