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坚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雨水管接入9#口箱涵污水干管整治工程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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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编号 服务类型 服务时限 选取中介日期 项目规模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洽谈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 合同备案时间 选取中介方式 中选企业名称 中选企业联系地址 中选金额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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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坚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雨水管接入9#口箱涵污水干管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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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
中选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
2024-08-05 15:00:00
投资额(¥800000.0元)
¥0.0 - ¥95.0
一、设计费收费标准:以项目预算作为设计费的取费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计价格[2002]10号)的基本设计收费的64%(中选折扣率)计取。本项目设计费包括现状调查、现状测量、现状地下管线探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专家评审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的全部费用。二、设计合同价款的调整:1、设计工作量变更费不另外计算,最终以项目预算计算。 2、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必须通过发包人或有关主管部门邀请的专家、人员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论证,设计单位必须无条件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对因未通过审查论证而对图纸进行修改增加的费用由设计单位自行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3、若因甲方原因取消本项目,甲方将按下列方式计算设计费:施工图设计通过图审并出具了图审合格书的按实际完成的设计费×40%结算设计费,若施工图设计未通过审批未出具图审合格书的则按实际完成的设计费×20%结算设计费。甲方对未完成部分的内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也不另行补偿任何费用。设计费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执行:1.若项目已完成预算编制、未施工招标,则设计费计算基数按项目预算控制价的80%计取;2.若项目未完成预算编制,则设计费计算基数按项目立项批复的工程费用的60%计取;3.若项目既未完成预算编制,也未完成立项批复,则设计费计算基数按项目概算的工程费用的50%计取。三、设计费支付进度:提供合格的施工图图纸后支付项目设计费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设计费财政审核后支付项目设计费的30%。
2(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邀请直选+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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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台路99号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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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05
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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