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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4〕71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设备更新与采购项目(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中专学校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淘汰数字制造与数控技术实训、无人机制造及演练实训等不适应教学科研需求、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设备共计40台(套);更新实训教学设备33台(套),其中: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教学设备13台(套),无人机操控与维护专业教学设备10台(套),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设备5台(套),船舶驾驶专业教学设备1台(套),中医康复技术专业教学设备2台(套),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教学设备2台(套)。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520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改革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