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巷镇2024年圩区除险加固和山区治理工程-内涝整治已由****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24)1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杨巷镇镇龙村、西溪村、坝塘村;
2.2工程规模: 约72.80万元;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约72.80万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16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13日;
2.6招标范围:主要为河塘整治、**木杉护桩等;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03月-2024年0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地点:****三楼代理部(**市紫竹东路105号),时间为 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者需同时提供(1)介绍信、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03月-2024年0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2日15时00分,地点为:****四楼会议室(**市紫竹东路10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03月-2024年0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7)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03月-2024年0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8)投标保证金票据。
注:(1)上述第(5)、(6)、(7)项及社保交费清单可携带打印的电子证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扫描二维码可查),其他材料需携带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6.合同款支付
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第一年付至合同价的40%,第二年付至审定价的70%,第三年付清。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评标入围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细则见附件。
8.其它:
8.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为准)。
8.2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杨巷镇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紫竹东路105号
邮编:2142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10-****7763
2024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