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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市组织开展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经审核,现有371位车主符合政策补贴条件(第二批),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商务局生产资料流通处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7月22日公示的第一批337位符合政策补贴的车主,燃油汽车补贴标准由7000元提高至15000元,新能源汽车由10000元提高至20000元。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生产资料流通处
电话:****2492、****2015(纪委)
地 址:**市青年大街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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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