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受****的委托,现就**市**区阳光新屋里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市**区阳光新屋里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服务要求 |
1 | **市**区阳光新屋里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 物业服务期限为三年,即自2024年9月1日起至 2027年9月1日止。(暂定,具体为中标确定后签订协议为准)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五、服务收费单价:
收费标准如下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采用固定报价
物 业 服 务 费 | 小高层住宅(不含能耗费) | 0.5元/月/平方米 | ||
多层住宅(含能耗费) | 0.4元/月/平方米 | |||
商铺(含能耗费) | 0.6元/月/平方米 | |||
储藏间 | 0.4元/月/平方米 | |||
其 他 | 小高层电梯能耗费 | 首层20元/户/月,第二层起每层以2元递增 | ||
二次供水 | 200元/户/年,非二次供水用户免收 | |||
楼道灯电费 | 24元/户/年 | |||
备注 | 上述收费面积以本项目实际确权面积为准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
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n/)公布为准:
4、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类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提供**省内在管项目清单,考察时间招标人另行安排。
八、公告时间:
1、发布公告日期:2024年8月6日;
2、接受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1日;
投标人至****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地点:****(**市**区求实路9号209室)。
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11日(未通过****公司通知,已通过不再通知)。
九、投标保证金:30000元,投标保****银行转帐的方式交纳,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8月17日09:30止。未中标,在开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完成主管部门备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扣除招标代理费后无息退还。
户名:********公司
开户行:******银行****中心
帐号:201********7088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8月17日09:3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党支部会议室(17幢1单元1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8月17日09:30分(**时间)在******党支部会议室(17幢1单元101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公告发布:https://zfcg.****.cn/****政府采购网)、业主微信群、邻礼通、小区公告栏。
十三、风险提示:
1、根据《民法典》《**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经业主大会表决。为此,本项****委员会根据综合得****一中标候选人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并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278 条之规定取得相应的参与人数和面积以及得到相应的同意票数(面积)的中标候选人正式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能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的,****小组推荐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仍未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的,则本次项目采购无法确定正式中标人,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招标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最终确定中标企业期间,所有参与竞标的企业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本次招投标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影响评委的公正性,竞标过程中投标企业不得采取以下措施:(1)承诺或贿赂等方式干扰评委工作;(2)未经代理机构允许擅自进入评标室;(3)擅自拍摄评委、工作人员和其他投标人员;(4)对外散播本次招投标活动不实信息;(5)其他影响本次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以上行为一经查实,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企业参与竞标的资格,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归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所有),并将该企业违规行为通报至物业主管部门进行惩戒。
业主大会表决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所有投标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小区业主实施影响表决结果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拉票、贿选、私下承诺优惠、贬损其他投标企业、擅自发送宣传信息、发放传单等),一经发现,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该企业违规行为通报至物业主管部门进行惩戒。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偿。
投标人参与投标,视同已知悉上述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十五、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7****7680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135****3837
地 址:**市**区求实路9号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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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