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采取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我区 提供《 **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编制项目》 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项目
二 、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0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比选格式供应商自拟 )
三 、项目内容 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因地制宜提出**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目标指标,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任务和措施,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编制完成《**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为**区 “无废城市”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完成期限:在 2024年10月8前完成编制工作。
成果要求:提交 《**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5 份纸质装订 和 1份电子文档。
四、参加比选供应商资质条件及需提供资料
(一)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供资料
包含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报价表(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中提到的服务内容),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类项目服务情况(相应合同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供应商业绩、资质等的相关材料,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递交文件时间及地点
地点: **区双林路 57号310办公室
电话: 028-****2301
联系人: 赵女士
报价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 8 月 7 日 1 7 时 00分
注: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投选文件。由投选供应商将所需材料密封盖章,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的投选文件不予接受;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投选文件不予评选。
( 比选格式供应商自拟,比选文件请加盖单位公章 )
六、比选组织
我****小组,根据投选单位资质、业绩、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打分,确定 1家供应商。
七、****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各投选人请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相关内容,如在制作投选文件中有疑问,请致电或前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