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天合****公司受****委托,就****总装线AGV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总装线AGV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四、招标控制价:****000.00元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本次招标为****总装线AGV系统采购项目,具体技术参数及设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30日历天。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5.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生效之日起的24个月。
6.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应就所投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15时00分(**时间)
开标地点:******广场**6号楼2单元2015室
评标地点:******广场**6号楼2单元2016室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周安安、郭凤渠、蔡美丽、张乃明、韩万龙(业主代表)
八、中标信息:
中标人:****;
中标价:****000.00元;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25日历天;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
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报告签署生效之日起的36个月;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地址:山****开发区华夏路与**路交汇向西100米**。
九、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中弘天合****公司官网》。
十、公示期:1个工作日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伊滨区孝文大道18号国宏先进制造产业园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39****1947
地 址:**省**市**区****广场**6号楼二单元2017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8988
邮箱:****@126.com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