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宿迁段林地报批服务项目JHYHLS-SQ-LDBP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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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段)**段林地报批服务项目JHYHLS-SQ-LDBP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京杭****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段)**段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对京杭****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段)**段林地报批服务项目JHYHLS-SQ-LDBP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京杭**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段航道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等级为2000吨级,整治范围为K183+317~K293+600,整治里程约110.2公里。航道建设尺度为:航道底宽≥70m;航宽≥100m;航道水深≥4.0m,航道最小弯曲半径R=540m。

该项目占用林地约6.8482公顷,其中省级公益林约5.8869公顷。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即JHYHLS-SQ-LDBP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1)林地报批服务

1)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工程用地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包括资料搜集、外业调查、林地调整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公益林调整补划方案等工作) ;

2)工程使用林地材料组卷上报,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

(2)生态空间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

论证内容至少包括

1)分析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结合比选方法,论证本项目选线的唯一性;

2)对评价范围内及周边生境开展生态调查,掌握区域内生态背景;

3)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该生态管控区生态环境的生态影响;

4)论证项目的生态环境可行性;

5)提出可操作的环境减缓和生态保护对策以及生态补偿方案,以期达到经济开发兼顾环境保护的目标,尽量减少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3服务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编制完成生态空间管控区不可避让论证报告,通过审查并报相关自然**部门;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取得用林批复;实际工作期可能会发生相应调整,咨询人应服从委托人的统一工作安排。

实际工作期可能会发生相应调整,咨询人应服从委托人的统一工作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投标人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运、铁路) 土地类咨询服务项目。

3.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 担任过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运、铁路) 土地类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 信誉要求:

(1)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湖路151号

联 系 人:马翔宇、胡学辉

电 话:0527-****5062

传 真:0527-****5062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奥体大街68****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李月明、胡继军

电 话:025-****2545转8011

工 作 QQ:****966186

电子邮箱:****@qq.com

8、其它

8.1根据《****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8月5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7:3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10: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市**区**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①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②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③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④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⑥未在**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百盛****公司,联系电话 400-6666-101。

8.6投标人需要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7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翔宇、胡学辉、李月明/0527-****5062、025-****2545转8011(分机号)。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时间。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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