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实物资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 |
房屋户型:自行了解 | 房屋朝向:自行了解 | 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 |
挂牌价:86.22万元 | 保证金:10.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6时30分00秒 |
标的名称:******局8间涉黑资产处置 | ||
房屋户型:自行了解 | 房屋朝向:自行了解 | 房屋建成时间:2008年10月01日 |
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 | 房屋结构:砖混 | 房屋用途:商业 |
房屋总层数:6层 | 房屋所在层数:1-2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商业城4栋 |
出租时长:-- | ||
室内配置:-- | ||
附属设施:-- | ||
标的状态:现状 | ||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08月28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 | ||
标的展示地点:****商业城4栋 | ||
联系人:贺先生 | ||
联系人电话:139****8218 |
1、意向受让方应当了解标的瑕疵,有权查验标的和查阅有关标的资料,转让方和拍卖方应积极如实提供所知相关资料。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参加竞买前对标的进行实地查勘、了解。未咨询或者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参与标的竞买,即表明该意向受让方完全了解及认可该标的的情况(包括其已知或者未知瑕疵),转让方、拍卖方、挂牌方、交易平台对受让方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的,经过拍卖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3、在通过**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网络入侵、交易系统故障等因素,导致不能下载有关文件、不能进行网上报价、不能进入限时竞价等,挂牌人除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外,****交易中心、转让方、拍卖公司和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4、拍卖佣金收取:成交后受让方按成交总金额的4%****公司支****公司指定账户。
竞买人需在竞得标的后3日内在线上签订《成交确认书》,****中心发布成交公告后,再与委托人线上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理处
账 号:4305 0167 7485 0000 0083
5、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后依据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及相关文件执行,60万元(不含60万元)-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收费2000元/宗,由转让方与竞得人各****交易中心支付50%。
****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账户:根据非税开据的《**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票据扫描右上方二维码,按要求进入支付流程缴款。
6、房屋所有权证: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5594号。土地宗地面积724.61平方米,为出让地;房屋建筑面积280平方米,为商住用房。
7、标的1楼为1间门面,2楼7间房屋,中间无楼梯,无法上楼,标的成交后,需买受人在合法合规情况下自行搭建楼梯。
1、交易要求:
(1)本次转让采取拍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2)受让方在公告时间内报名并参加竞拍,缺席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
(3)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受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4)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2、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标的按现状移交。
(2)建筑面积和土地****登记中心发证为准。
(3)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证过户等相关手续。
(4)税费的承担:成交后,房地产权证过户等相关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各自承担。
(5)成交后标的交付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转让方承担,受让方如需重新开户,其开户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拍卖成交后办理移交的时间:拍卖成交后按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时间按现状移交。
(7)成交后,该标的物在移交之日前的所有经济纠纷和由经济纠纷所带来的法律责任由转让方负责。
交易编号:**** | |
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
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6时3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6时30分00秒 | |
保证金缴纳金额:10.0万元 | |
起始价:86.22万元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增价幅度:0.2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次转让采取拍卖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交易中心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成交确认、合同签订、标的交接完成后,由转****交易中心原路退回竞得人账户。 2.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自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退回至原汇出账户。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房号 | 面积 | 商住情况 | 标的位置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1 | ******局8间涉黑资产处置 | 房屋户型:自行 了解;是否设置 原承租人优先购 买权:否; | 2108 | 37.22 | 商业门面 | **县桃花江镇商业街4栋 | 86.22万元 | 0.2万元 |
2 | 2206 | 25.53 | 住宅 | |||||
3 | 2207 | 31.59 | 住宅 | |||||
4 | 2208 | 31.59 | 住宅 | |||||
5 | 2209 | 56.69 | 住宅 | |||||
6 | 2210 | 20.90 | 住宅 | |||||
7 | 2211 | 37.22 | 住宅 | |||||
8 | 2212 | 39.26 | 住宅 | |||||
注明:该8间商住资产作为一个标的处置。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220.****.114:12000/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4年08月06日1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02日16时3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10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4年09月02日16时3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2日16时3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4年09月03日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转让业务咨询电话:****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
2024年08月06日
1.意向竞买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竞买。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