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经****中心配套综合市场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一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经****中心配套综合市场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开发区****统计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德开发改审〔2023〕28 号、德开发改审〔2023〕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开发区****统计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开发改审〔2023〕28 号、德开发改审〔2023〕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经开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 9043㎡,总建筑面积约 1100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509㎡,包括商业、商业配套用房、肉菜市场等;地下建筑面积约3500㎡,包括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本次实施**经****中心配套综合市场项目(一期),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5496.13㎡,一期地上建筑面积约:2340.37㎡,一期地下建筑面积约:3155.76㎡。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总平及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投资额:约9998万元。
2.4施工工期:365日历天(该工期指自监理发出的开工令日期至竣工联合验收合格日期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7884.94元。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8月05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www.****.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www.****.com)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www.****.com),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6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省**市泰**路二段733号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泰**路二段 733 ****广场)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肖老师
电 话:0838-****87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高新区**街166号1栋10层11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182****203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07月1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