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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协会、企业:
《**市加强文体旅商展联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于2024年7月15日印发,针对《措施》第八条“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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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会议展览科,联系电话:****5776)
(此件主动公开)
**市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奖励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市加强文体旅商展联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开展“月月有展会 展展促消费”主题活动,实现会展与旅游、消费联动发力,激发旅游消费市场活力,针对措施第八条“支持引进大型展会项目”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大型会议项目
(一)支持条件和标准
1.支持条件
会期在1天以上,住宿在2个间夜以上,会议****酒店。
2.支持标准
参会人数在1000人以上且住宿在500人以上,给予每间夜120元奖励。其中,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单个会议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单个会议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5000人以上、6000人以下,单个会议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参会人数在6000人以上,单个会议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二、高端会议项目
(一)支持条件
支持**自由贸易港四大主导产业以及国家战略性**产业领域发展需要、影响力大的高端会议落地我市举办,对符合条件的会议项目给予奖励。
会期在2天以上,需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1.国际会议:纳****协会(ICCA)、国际协会联盟(UIA)统计的会议,或与会人员来自5个(含)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或国际性组织,与会人数150人(含)以上,外国参会人员占40%(含)以上。
2.行业(学术)会议:由国家****行业协会、行业主流媒体,国家级及国际性科研院所、世界排名前100大学,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主办或承办的,现场参会的高端嘉宾不少于5名,参会人数达200人(含)以上。
(二)支持标准
每届会议按“(综合场租费用+会场设计、搭建费用)*70%+大****酒店住宿费用*50%+宣传费用*30%”公式计算给予奖励,国际会议每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行业(学术)会议每届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三、规模性展览项目
(一)支持条件
1.在我市举办的用于展示产品和技术,开展投资洽谈和采购交易的展览会;
2.展期不低于2天(不包括布展与撤展时间);
3.同一展览项目最多连续奖励三届,每届展览的举办间隔不超过2年;一年内所属行业类型相同、主题相似的展览,只对已申请展览项目中规模最大的进行奖励。
(二)支持标准
1.展览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1000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展期7元/平方米﹒天的展览面积奖励,以及每个标准展位600元/天的展位奖励。每届累计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2.展览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展期5元/平方米﹒天的展览面积奖励,以及每个标准展位500元/天的展位奖励。每届累计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6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设立,注册登记手续齐全,且社会信用良好、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国际会议、行业或学术会议的申报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国大陆地区依法设立,注册登记手续齐全,且社会信用良好、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同一会展项目只能由项目举办单位(包括活动主办方、承办方以及引进方)书面推选一个单位提出申请。
五、申报材料
(一)活动前预申报
1.会议类项目预申报材料清单
在活动举办前10****商务局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市会议项目资金申请表;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诚信承诺书;
(5)会议议程、日程表;
(6)主、承办单位协议复印件,引进方申报的还需提供主、承办单位共同出具的引进协议;
(7)会场租赁合同、酒店住宿合同复印件、拟邀请参会人员名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
2.展览类项目预申报材料清单
在活动举办前30****商务局提出申请,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市展览项目资金申请表;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诚信承诺书;
(5)展览活动实施方案;
(6)主、承办单位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引进方申报的还需提供主、承办单位共同出具的引进协议;
(7)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实际展位平面图、拟邀请参展商名录。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还。
(二)活动结束后正式申报
会展项目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商务局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具体如下:
1.项目总结报告;
2.**市会展项目现场核查表;
3.酒店住宿清单(含流水)、场地租赁及住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参会人员名单及签到表(会议项目提供)。国际会议、行业或学术会议还需额外提供会场布置图、高端嘉宾现场参会照片及名录;
4.场地租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参展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参展商名录、实际展位平面图、当届会刊(展览项目提供);
5.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6.三张以上能大致反映会议规模的会场照片;
7.活动现场视频;
8.所有展位照片(展览项目提供)。
以上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及其他材料用A4纸按照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酒店****酒店公章),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档扫描(PDF格式)文件。会议项目参会人员名单另外再提供一份电子版。签到表(手写或电子系统签到)。第6、7、8项材料提供电子版存档。
六、申报程序
(一)项目预申报:申请单位登录**惠企政策综合服务平台提交预申报材料。市商务局后台审核材料,结果以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二)现场核查:项目预申报初审通过,由市商务局委派第三方机构在活动当天进行现场核查,核实活动真实性、内容及规模,并出具现场核查结果。
(三)部门审核及专项审计:经现场核查通过的会议类和展览类项目提交书面总结材料。市商务局审核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并将资料完整的项目交由****事务所审核,重点审查项目的合规性、资料的真实性。
(四)征求意见:结合审计结果,市商务局拟定会展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五)结果公示: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将****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商务局提出书面意见。
(六)资金支付:公示期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商务局确定的资金分配方案,按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七、附则
(一)细则如与市级其他资金政策存在重叠,按就高原则,仅享受一次奖励。
(二)本办法****商务局负责解释,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后续出台的市级会展业资金管理办法与本条措施存在冲突,按照后续出台的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名词解释
(一)会期:正式会议的天数,不包含会前报到和离会的天数。会前报到与正式会议在同一天的,按会期计算。会期一天应至少包含上午和下午各两个小时,每天不少于4个小时的活动。
(二)展览面积:为举办展会在租赁展馆面积的基础上实际用于展览的面积,分为室内和室外场地。展览面积不包括餐饮区、办公区、休息区和仓储区以及与展会主题不符的展位面积。
(三)标准展位:国际通行规格,长3.0m×宽3.0m×高2.5m,特装展位的标准展位数量按特装展位光地面积/标准展位面积核算,****服务区不列入核算范围。
(四)游艇、飞机、房车、大型机械等在室内展馆举办的,展览面积按照实际展览面积计算;在户外展示的根据实际展览面积乘以0.5的系数计算展览面积。
(五)场地租赁费:用于支付展览场地的费用,不包括水电费、空调费、搭建(管理)费、广告费、运输费、餐饮费及停车费等其他费用。
****协会或学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接受年度检查的社会法人团体。
(七)国际性组织:纳入《国际组织年鉴》****政府****政府组织。
(八)高端嘉宾:研究领域或所在行业与会议主题关联紧密,并进行现场演讲、专业研讨或发布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等活动的重要嘉宾,具体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工程院院士、教育部特聘长江学者,包括青年长江学者;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区副总裁及以上人员,其所在企业必须在《财富》官方网站可查证;全球排名前200大学的正副校长、正副院长或全球排名前50大学的教授,学校****大学****中心当****大学学术排名。
附件:1.申请报告
4.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