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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文件)规定,现将****《EVA装置增加掺混功能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20日(1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杨桥畔镇能源****园区
联系人:王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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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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