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精致城南片区微更新智慧停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7-12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删除实施方案中“(3)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实力与制造能力、强大的产业链和创新链**整合能力、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能入选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布的“国家专业众创空间示范名单”的,得3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4)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好的系统集成能力、系统服务能力、研发创新能力,可提供关键性技术支撑,****委员会印发的****研究中心或****实验室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3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的评分项。
2.增加软件著作权“投标人具备停车诱导管理系统、基于多类型物联设备的城市路内停车运营管理系统、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系统、道路停车软件、停车场多种支付途径软件相关产品软著的,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的评分项。
3.人员部分由“(1)投标人应组建成熟的项目团队,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证书、通信工程师,每满足1项得1分,同项证书不重复得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具有信息与通信专业工程师得2分,具有软件设计师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调整为“(1)投标人应组建成熟的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每满足1项得1.5分,同项证书不重复得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2)技术负责人具有具有IT服务项目经理2分,具有互联网技术中级得2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4.采购内容中检测报告的提供时间修改为合同签订前提供带有CNAS 、CMA认证标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更正日期:2024-08-06
因评分细则调整,本项目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4年8月7日9时00分调整为2024年8月22日9时00分。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东亭中路68号
联系人:陈峰
联系电话:180****9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西路8号
联系人:**市****公司
联系电话:0515-****1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市****公司
电话:0515-****1218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