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待用酒集中采购项目(二次)
评审结果公示
****受****委托,就****2024年招待用酒集中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进行询价。本项目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二次)询价公告,于2024年8月6日14时30分在****进行响应文件开启,****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2024年招待用酒集中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主要内容:
****2024年招待用酒集中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候选成交供应商:
01标包: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
单价累计:1241元
02标包: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公司
单价累计:464元
04标包: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公司
单价累计:923元
其他事项:标包3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家数不足3家做流标处理。
公示期: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2日
询价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发布。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