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新增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YH2024-05032-1)的评审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1 | **** |
2 | ******公司 |
3 | ******公司 |
6 | ******公司 |
9 | ******公司 |
11 | **亿仓****公司 |
12 | **海蓝****公司 |
14 | **市****公司 |
15 | 康维珍(浙****公司 |
16 | ******公司 |
17 | ******公司 |
19 | ****公司 |
公示期间,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一个工作日。
二、评审专家名单:吴国桥、陆建锋、陶叶海、徐**、秦承辉
三、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根据项目的中标金额*合同周期2年,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具体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为1.5%;100-500万部分,收取1.1%。实际中标服务费按照以上收费标准的30%执行。每项目服务费低于2000元按2000元计算,高于15000元按15000元计算。
标段1:225元,标段2:342元,标段3:1132.5元,标段6:234元,标段9:909.9元;标段11:2340元,标段12:483.8元,标段14:358.2元,标段15:448.3元,标段16:1080元。标段17:28.6元,标段19:225元。(缴纳打款、中标通知书领取、开票等事宜请联系叶梦雯,0575-****6697,****@qq.com)。
四、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兴南路999号
联系人:徐洁
联系电话:0575-****3115
代理机构名称:****
机构地点:**市越****北路80号**大厦C楼3楼309
联系人:叶梦雯
联系电话:0575-****6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