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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囯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以及**省环保厅文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年处理3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公司通过网站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单位、专家及个人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环境问题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项目名称:****年处理3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镇李家沟村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年处理3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将煤矸石制作为机制砂,主要生产车间、地磅及辅助用房、危废暂存间等。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专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08日-2024年09月0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焦超 联系电话:189****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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