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受****国土局**分局**所规划确认事宜的申请,该项目位于**区**街道双拥街与**大道交叉路口。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确认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确认内容
该项目拟规划确认2栋建筑(其中1栋为办公楼,地上6层;2栋为宿舍,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5344.38平方米,均为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其中规定建筑面积5327.49平方米,核增架空建筑面积16.89平方米(位于办公楼首层)。规定建筑面积具体为:办公楼3492.49平方米,宿舍1851.89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5日)。
三、公示地点
(一)****
地址:**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二)项目现场
地址:**区**街道双拥街与**大道交叉路口
(三)网上展示
1.******局网站
网址:http://pnr.****.cn
2.****网站
网址:http://pnr.****.cn/lg/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戴工;联系电话:0755-****8619;并在信封上注明“****国土局**分局**所公示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书面意见扫描后发至邮箱:laishh@pnr.****.cn,邮件标题请按“****国土局**分局**所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5日。****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国土局**分局**所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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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