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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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服务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的****医疗废物处置服务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品目分类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

C****0000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1

132万元/3年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名称:****

地址:**市**区檀江乡清风村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政府《**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和市卫生、环保局《**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实施办法》,根据《危险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废物不能跨境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由具有相关经营许可的企业承担,而****是全市唯一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医疗废物的专业单位,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

四、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四、

论证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论证地点

****(绥**长铺镇**明珠小区后门4栋3号门面)

论证意见

1、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废物属危险废物。

2、根据《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废物必须由有相同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在相应的辖区范围内。

3、**市范围唯一家具有《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是“**市****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小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成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范军

****电教站

中级

高洪旭

****服务局

中级

莫秋生

****养护中心

中级

六、公告期限:自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绥**长铺镇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方式:130****9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绥**长铺镇**明珠小区4栋3号门面靠河边

联系人:易健

联系方式:189****2717

3.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联系电话:0739-****085

八、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扫描件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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