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散兵镇莲塘村管护资金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散兵镇莲塘村管护资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散兵镇散兵总街164号1幢

中标(成交)金额:柒万玖仟柒佰柒拾伍元肆角伍分(¥79775.45元)

中标沟渠长度:212米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下方联系方式信息。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 标 人:****

联 系 人:许站长 联系电话:138****2778

2、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189****5597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08
中标通知
2024年散兵镇莲塘村管护资金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