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弱电零星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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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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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零星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弱电零星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市九华山路23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 0553-****03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市东大街**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及电话

林文栋 153****693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7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166174元/年

供货(服务)期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业绩

(1)合同名称:****弱电零星工程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8月24日;(2)合同名称:****医院弱电星维修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月11日;(3)合同名称:****学院****医院弱电零星施工单位遴选项目;签订时间:2022年3月8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司

投标报价

145000元/年

供货(服务)期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业绩

(1)合同名称:****停车场项目采购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12月。(2)合同名称:**街道监控维保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招标文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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