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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审管批字〔2024〕121号
****:
报来《****教育局关于变更****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地址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对****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的变更申请,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的变更:
建设单位变更为****。
二、建设工期的变更:
建设工期变更为2024年7月—2025年7月。
三、建设地点的变更:
项目建设地点变更为**区红果子镇红礼路以北,希望路以西。
四、建设内容的变更:
建筑面积变更为1542平方米;建设内容增加台球室1个;建设设计变更为建筑为地上一层局部三层,建筑高度13.65米,以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其他事项仍严格按原《****管理局关于****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惠审管批字〔2024〕8号、惠审管批字〔2024〕78号)执行。
****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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