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直播实训室-分包四(装修)招标公告(第二次)(备注与数字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及新媒体直播实训室装修为同一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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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直播实训室-分包四(装修)招标公告(第二次)(备注:与****基地及新媒体直播实训室装修为同一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基地及新媒体直播实训室装修(第二次),采购人为****,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竞争性谈判,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基地及新媒体直播实训室装修(第二次)

(二)项目内容:

序号

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成交投标人数量

备注

包1

****基地基础装修

14.7642

1名


2

新媒体直播实训室

装修

9.3935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两个包,由一名供应商承接,按包进行结算审计。其中:

包一:****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四个实训室,即数字视觉设计实训室、数字影视融创实训室、虚拟现实技术实训室、数字摄影棚,建筑面积约240平方米。

包二:新媒体直播实训室主要包括两个实训室,即直****学区,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

(四)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进场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装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招标不需提前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7日起在****招投标信息网(https://www.****.com/)下载谈判文件。

(二)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在开标前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谈判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三)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在招标文件公告(发售)期内,投标人从基本账户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汇款凭证上注明“****基地及新媒体直播实训室装修(第二次)”。第一次开标已报名投标人本次无须再购买谈判文件。

户 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 号:580********0543

(四)在谈判文件公告(发售)期内购买了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谈判文件购买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4日16:00。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为****明德楼106室,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9:30,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明德楼106开标室。

八、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人本次采购活动。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九、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陈老师,漆/屈老师

联系电话:023-****3466,023-****5289/151****1527

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鲁/蒋老师 联系电话:186****8452/187****460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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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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