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楚县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的批复的公告公示

审批
新疆-喀什-巴楚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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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排项目的批复的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根据《**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新财振〔2024〕1号)、《**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资金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振〔2021〕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3〕10号)等有关规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县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排项目计划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资金来源

截至目前,到位2024年2024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4561万元,全部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使用。

二、资**排使用原则

一是将支持推动产业发展作为重点,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目标任务,为阿克萨克马热勒乡3村、10村异地**总面积5138.5㎡农贸市场1座,其中交易棚21座、面积5040㎡,业务用房2座、面积48.02㎡,公共卫生间1座、面积50.48㎡,地面硬化13410㎡,配套水、电、消防等附属设施;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当年购进的1615头良种能繁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进行奖补,按照每只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原则,发挥以奖代补激励作用,验收合格后,根据合格户数将申请资金按程序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当年自繁扩增的3792头良种母牛(饲养3个月以上)进行奖补,按照每只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原则,发挥以奖代补激励作用,验收合格后,根据合格户数将申请资金按程序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购进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只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原则,发挥以奖代补激励作用,验收合格后,根据合格户数将申请资金按程序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当年自繁扩增的38167只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进行奖补,按照每只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原则,发挥以奖代补激励作用,验收合格后,根据合格户数将申请资金按程序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牛羊养殖并经营稳定,利用青贮池加工调制青贮、黄贮饲草料,或使用裹包全株青贮玉米、棉杆混贮发酵的16606.19吨饲草料,按照每吨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施牛羊养殖品种改良以奖代补项目。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原则,发挥以奖代补激励作用,验收合格后,根据合格户数将申请资金按程序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养殖羊接受常规病种免疫、药浴驱虫、环境消杀等有偿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的,按照10元/只的标准给予补助,当年内每个养殖户补助不超过200元;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施禽类养殖扶持以奖代补项目。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原则,发挥以奖代补激励作用,验收合格后,根据合格户数将申请资金按程序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发展牛羊等养殖并经营稳定,对**砖混结构、容积达到20立方米(含)以上的青贮窖,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已享受援疆资金“畜禽养殖示范户建设项目”补助政策的,不再享受此项补助;发展牛羊等养殖并经营稳定,对原有养殖圈舍的围栏、食槽、饮水、棚顶、围墙等设施改造加固,符合规范养殖要求的,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冬小麦以收籽粒为生产目标,种植面积1亩以上,单产较上年(按照2023年统计部门反馈数据)提升1.5%以上,每亩补贴标准150元;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实施节水滴灌灌溉模式,实现水肥一体化种植的,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采取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耕、种、管、收全环节托管服务的,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持续加大就业扶持力度,为**县1028名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安排公益性岗位,发放岗位补贴,每人每月1620元,解决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就业,促进农户增收;按照县外地区以内(含**市)200元/人,地区外疆内不超过1000元/人(其中:克州600元/人,**、**地区、**地区补贴800元/人,**市、**市、**市、**州、**市、博州、**地区、阿拉泰地区、伊犁州补贴1000元/人),疆外各省市2000元/人的标准,计划对当年转移到县外就业3个月以上的1300名脱贫户或监测对象家庭人口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三是立足实际,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在琼库尔恰克乡16村**10kV架空线路9.92km,电缆线路0.1km、400KVA****电站1座,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三、资**排使用情况

具体安排至16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13个、安排资金3770.97万元,就业项目2个、安排资金567.098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个、安排资金222.9337万元。具体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公示期限:2024年5月7日-2023年5月16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98-****652或12388

县财政局 0998-****072

县乡村**局 0998-****313

通讯地址:**县世纪大道16号(县四套班子联合办公楼六楼601室)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咨询服务平台:(010)12317

附件:**县2024年县级配套财政衔接资**排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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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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