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面积: | 1778.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石埇镇石钦二级公路西向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30 |
绿地率(%): | ≥20 | 建筑控制高度(米): | ≤12 | 土地用途: | ****加油站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 | 保证金: | 267万元 | 起叫价: | 267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拍卖时间: | 2024年8月30日10时 | ||
注:其他规划设计指标按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浦自然规条字〔2022〕14号)执行 |
根据****委托,浦****服务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土地现状及使用条件
(一)宗地出让红线范围内场地基本平整,宗地周边基础设施达到通水、通电、通路条件。
(二)本宗地在出让期限内,****政府保留对本宗地的规划调整权。
(三)宗地出让后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利用土地。在出让期限内,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不得改变,受让人需要改变本宗地土地用途的,****政府批准后,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出让。
(四)出让地块使用期满前3个月内受让人可申请续期,出让人同意续期,****政府批准,可依法协议出租或协议出让上述地块。
出让人不同意续期,期满后受让人应当无偿退还土地给出让人,并在2个月内自行组织拆除地上建筑物。逾期不拆除的,该地上建筑物归出让人处置。如果出让人主动要求受让人不拆除地上建筑物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五)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不动产权证书,并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三、竞拍人范围及资格审查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活动。不接受联合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二)申请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材料方可参与竞拍:
1.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本地块拍卖公告期间申请竞拍人有267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67万元)的存款证明;
2.****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三)竞拍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其本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拍: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出租)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在**县有欠缴土地出让金(租金)的。
四、本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出价最高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9日到浦****服务中心获取有关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9日到浦****服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文件。缴纳竞拍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12时整(以到账为准,竞拍保证金由竞拍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拍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8 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租资格。
七、本次拍卖会定于2024年8月30日10******局办公大楼举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城**大道24******局)
联系电话:0777—****527、****510
联 系 人:**凤、黄曲安
九、缴纳竞拍保证金账户:
户 名:浦****服务中心
开 户 行:****银行****分理处
账 户:825********8511588
转账时需在转账凭证备注中注明缴交**县石埇镇石钦二级公路西向PJ2024-01号地块拍卖出让保证金。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以上拍卖时间为拍卖会开始时间。
(三)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拍卖出让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浦****服务中心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