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九方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武宣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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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九****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4〕105号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
****关于**九****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06-14 16:00

**九****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九****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技术改造,项目代码****,位于**市**县金****公司厂区内,不新增占地。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33′7.344",北纬23°49′45.595"。本项目技改依托原有生产线已获得环评批复,一期通过环保验收,二期没有验收材料。本次在落实好已获得的《关****建材厂年产8000万块页岩砖项目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环〔2011〕35 号)基础上,对技改项目进行批复。

项目建设内容及工程量。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拟增加脱水污泥作为原辅材料,并将原辅****铁矿渣,其余生产规模、工艺、设备等均不变。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厂内原有项目闲置空地上**一座占地约2亩的脱水污泥暂存间。项目主要依托现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废气治理新增布袋除尘器、废水治理**雨水池。项目实施后产品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工艺流程:购买来的页岩、煤矸石、煤渣等经破碎机破碎后,与硫铁矿渣、污泥按一定比例混合搅拌均匀,混合均匀的物料运送至压砖机压制成砖坯,然后放入隧道窑中,采用自烘自烧的形式焙烧,达到一定工艺参数后出窑得出成品砖。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为5万元(占总投资2.5%)。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技改项目新增污泥作为原辅材料,并将原辅****铁矿渣,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加工区隧道窑废气、制砖工艺废气、原料堆场扬尘、运输道路扬尘等。隧道窑废气经双碱湿法脱硫处理引至81m高烟囱DA001排放后,氟化物、烟尘、NOx和SO2排放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NOx≤200mg/m3,SO2≤300mg/m3,烟尘≤30mg/m3,氟化物≤3mg/m3。制砖工艺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颗粒物≤30mg/m3。原料堆场扬尘: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改后新增洗车平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单位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加装施工围挡、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技改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转时的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渣)收集后用作生产原料。危险废物主要是设备维护过程可能产生的危废为含油抹布、废机油等,由专人上门维修并带走,维修固废不在厂内储存,并且企业做好签订相关协议和台账记录工作。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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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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