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9000.00元/年;(总预算:198000.00元,延续两年)
6.最高限价:99000.00元/年;(总预算:198000.00元,延续两年)
7.采购需求:为****保洁服务,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4.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财政厅****委员会****信息化厅****建设厅****水利厅****管理局****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2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5.3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5.4优先采****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5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 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6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该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08-09 至2024-08-1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9至2024-08-16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时间,节假日休息)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0 15:00(**时间)(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五、公告发布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2.****政府采购网、**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同时发布。
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市**区蔡桥路88号
联系方式:137****9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项目负责人:房蓉
地址:**市**区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联系方式:0955-****666
代理机构:****
202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