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普通国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施工第1次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 | 企业资质与信誉 | 2 分 | 施工企业 信用等级 | -2~ 2分 | (1****运输厅最新公布并生效的公路养护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按以下规则计算: a、信用等级为AA级得2分; b、信用等级为A级得1分; c、信用等级为B级及无信用等级的企业的信用等级得0分; d、信用等级为C级扣1分; e、信用等级为D级的扣-2分。 投标人需提供本****运输厅最新公布并生效的公路养护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截图并盖电子章。 (2)2021年7月1日以来,****运输部、****运输厅、****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 |
修改为:
2.2.4(3) | 企业资质与信誉 | 2 分 | 施工企业 信用等级 | -2~ 2分 | (1****运输厅最新公布并生效的公路养护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得分按以下规则计算: a、信用等级为AA级得2分; b、信用等级为A级得1分; c、信用等级为B级及无信用等级的企业的信用等级得0分; d、信用等级为C级扣1分; e、信用等级为D级的扣-2分。 投标人需提供本****运输厅最新公布并生效的公路养护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截图并盖电子章(如以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以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2)2021年7月1日以来,****运输部、****运输厅、****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如实填报的扣1分,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并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按投标人须知第3.5.11项处理。 |
2、原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按进度付款最低支付款限额为100万元(含工资性工程款);在项目完工后支付至计量款的90%,经审计后承包人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发包人支付结算审计价款的全部余款。”
修改为:“工程款支付:按进度付款最低支付款限额为200万元(含工资性工程款);在项目完工后支付至计量款的90%,经审计后承包人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发包人支付结算审计价款的全部余款。”
3、本次补遗书重新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澄清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及时更新。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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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8月9日